强积金投资拒绝(强积金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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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积金问题--熟识条例的请解答
一 范围:强积金法例规定雇主必须于雇员受雇满60日内为其参加强积金计划。饮食业或建造业的临时雇员,即使他们受雇不足60日,雇主仍须为他们供款。
但如果你系9月3日返工, 至10月31日, 你只有工作59日, 你公司唔应该扣除你5%薪金, 因强积金条例, 雇主需于雇员受聘第一天开始计算, 雇员则于该公司工作满60天才需供款。
根据强积金条例规定,以永久离开中国香港为理由提取申索强积金,须向受托人提供有关的证明,包括永久离开中国香港的法定声明。任何人士如在申索表格的要项上,作出虚假或误导性的陈述,即属犯罪。
如果你同你老板都有供呢个自愿性供款呢,咁你被遣散既时候,老板就可以扣起顾主供款个部份作为遣散费。但系强积金条例下,被遣散既员工系可以提取供款,唔洗等65岁先至攞。我而家都同你一样,所以都计紧呢条数。
香港强积金政策的全面介绍
1、积金局在香港是一个监管单位,主要职能是核准监管受托人(即信托人)的事务及活动。强积金的管理和运行均由经香港强积金局核准并颁发执照的专业机构操作。
2、在香港,企业和员工必须参加强积金并定期缴款,双方的缴款金额基数都是员工月薪的5%,最高不超过1500港币/月,也就是企业和员工各自需要缴纳最高1500港币/月,加起来最高不超过3000港币/月。
3、“强积金” 全称是 “强制性公积金” ,强积金是一个社区词,仅在香港地区通用,《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是香港特区政府推行的一项强制性退休计划,任何18-65岁在职人士都需要参加该计划,以协助本港的就业人士安渡退休生活。
4、强积金是强制性公积金,是2000年12月初中国香港政府实施的政策措施,主要是强制香港工作人员必须参与的储蓄计划。建立强积金有两个作用,一是通过强积金计划保障香港员工的退休生活,二是有利于香港金融市场的发展。
强积金是什么意思
摘要:强积金是一种投资理财工具,它可以帮助人们实现财富积累,并实现财富增值,是一种安全、可靠、高效的投资方式。本文将对强积金的概念、特点、优势、投资方式以及投资收益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以便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强积金。
强积金是指强制性的个人公积金制度,也称为职工住房公积金。它是一种由政府强制实施的,旨在帮助职工积累住房资金的制度。强积金制度的设立是为了解决住房问题,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
强积金是强制性公积金,是2000年12月初中国香港政府实施的政策措施,主要是强制香港工作人员必须参与的储蓄计划。建立强积金有两个作用,一是通过强积金计划保障香港员工的退休生活,二是有利于香港金融市场的发展。
强制性公积金(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简称强积金或MPF),是香港政府在2000年12月1日正式实行的一项政策,强制香港所有雇员成立投资基金以作退休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