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积金投资自愿(强积金是什么意思)
本文目录一览:
- 1、强积金自愿性供款
- 2、强积金是什么意思
- 3、强积金(MPF)
- 4、香港强积金政策的全面介绍
- 5、什么是强积金?拿强积金的一个月大概有多少钱啊?
- 6、香港强积金如何取出
强积金自愿性供款
滑鼠指去 ”劳工资讯” --> 强积金 自愿性供款:雇主﹑雇员及自雇人士都可以作强制性供款(有关入息之5%)以外之额外供款,称之为自愿性供款。以上这个来自自已强积金管理人的网页。
但若你有自愿性供款 (voluntary contribution),这部份当你离职转工是可以提取的。积金局基本上唔多答到问题,最好打去自己的强积金公司问手续。,当你65岁或移民永久离开中国香港才可全数提取强积金。
香港强积金法例规定,计划成员年满65岁(符合法例订明的特定情况除外)才可提取由强制性供款和可扣税自愿性供款累积的强积金。
如果公司愿意供, 可以是每月1250元, 但公司唔肯供的话, 现时法例规定上限是每月供1000元,现时强积金供款上限为$1000.- ,但早前已提出希望修例提升至上1500.-。 如法例通过,即月薪30000人仕都系供5%啦。
强积金是要供到 65岁 而有工作人仕的.60 岁有工作便不属于退休, 既然有收入, 而又未满65岁, 雇主及雇员均需供款。
除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供款以外,还允许自愿性供款。同时,强积金制度规定供款的投资收益及员工领取强积金时均免税。③受托人和投资管理人分开管理,提高强积金管理效率,保障强积金资产安全。
强积金是什么意思
“强积金” 全称是 “强制性公积金” ,强积金是一个社区词,仅在香港地区通用,《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是香港特区政府推行的一项强制性退休计划,任何18-65岁在职人士都需要参加该计划,以协助本港的就业人士安渡退休生活。
解析:强积金就是香港的强制性公积金,全称《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是香港在2000年12月1日正式实行的一项退休雇员的保障计划,强制香港所有雇员成立投资基金以作退休之用。类似于咱们内地的“五险一金”。
强积金是强制性公积金,是2000年12月初中国香港政府实施的政策措施,主要是强制香港工作人员必须参与的储蓄计划。建立强积金有两个作用,一是通过强积金计划保障香港员工的退休生活,二是有利于香港金融市场的发展。
强制性公积金(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简称强积金或MPF),是香港政府在2000年12月1日正式实行的一项政策,强制香港所有雇员成立投资基金以作退休之用。
强积金(MPF)
香港的强积金是香港政府为鼓励个人储蓄以备退休之需而设立的退休储蓄计划。作为一项法定计划,强积金要求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一定比例的工资,以积累退休资金。缴纳比例根据工资水平和雇员年龄等因素而定。
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MPF)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推出的一种退休计划。雇主和雇员会共同缴纳一定比例的工资给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以保证雇员在退休后可以获得足够的退休金。
申请MPF(强积金)计划时,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选择合适的MPF服务供应商:您可以通过比较不同服务供应商的费率、投资选择和政策规定来选择适合自己的MPF服务供应商。
根据我所了解,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强制性公积金(MPF)制度并不涉及国籍的问题。无论持有何种国籍,只要在香港工作或居住,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参加和领取香港的强积金。
就月薪雇员而言,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分别为$7,100及$30,000,最高一年一个交是18000,最高一个月是3000港币的,这个缴纳需要有香港公司上班缴纳的,人是在大陆也是可以缴纳强积金的,但是需要香港身份的。
但若你有自愿性供款 (voluntary contribution),这部份当你离职转工是可以提取的。积金局基本上唔多答到问题,最好打去自己的强积金公司问手续。,当你65岁或移民永久离开中国香港才可全数提取强积金。
香港强积金政策的全面介绍
强积金就是强制性公积金,是中国香港地区政府在2000年12月初所实施的一项政策举措,主要就是强制香港工作人员必须参与的一种储蓄计划。
强积金是强制性公积金,是2000年12月初中国香港政府实施的政策措施,主要是强制香港工作人员必须参与的储蓄计划。建立强积金有两个作用,一是通过强积金计划保障香港员工的退休生活,二是有利于香港金融市场的发展。
积金局在香港是一个监管单位,主要职能是核准监管受托人(即信托人)的事务及活动。强积金的管理和运行均由经香港强积金局核准并颁发执照的专业机构操作。
香港强积金便是强制性公积金,是中国香港地区政府所实施的一项政策举措,主要就是强制香港人员参与的一种储蓄计划。
什么是强积金?拿强积金的一个月大概有多少钱啊?
“强积金” 全称是 “强制性公积金” ,强积金是一个社区词,仅在香港地区通用,《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是香港特区政府推行的一项强制性退休计划,任何18-65岁在职人士都需要参加该计划,以协助本港的就业人士安渡退休生活。
香港的强积金是香港政府为鼓励个人储蓄以备退休之需而设立的退休储蓄计划。作为一项法定计划,强积金要求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一定比例的工资,以积累退休资金。缴纳比例根据工资水平和雇员年龄等因素而定。
强积金是指强制性的个人公积金制度,也称为职工住房公积金。它是一种由政府强制实施的,旨在帮助职工积累住房资金的制度。强积金制度的设立是为了解决住房问题,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
香港强积金如何取出
1、首先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提取条件,达到退休年龄、永久离开中国香港等。到强积金管理机构或银行填写提取申请表,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身份证明、退休证明、离中国香港证明等。
2、假如你已移居海外多年,是可以永久离港原因提取MPF资产,只需要在政务处宣誓,便可凭宣誓纸,身份证明及各受托人所需要的文件,向个别受托人申请提取计划内资产便可,如果没有遗漏或疑问,由申请至取回资产约需6星期时间。
3、一般可以用永久离开香港的理由去申索,可以递交你的身份证副本,回乡证副本,一份宣誓纸(代号是SD2)和一份累算权益申索表格,四份一起交给你的强积金受托人公司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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